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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3月15日,毛泽东约黄炎培谈“五反”以后民建的工作方针。毛泽东指出,民建在运动中带动了工商界,是有功的。毛泽东希望民建注意两件事:一是帮助资本家去掉“五毒”;二是好好地学习《共同纲领》。
这些谈话,对于帮助民建巩固和发展组织,联系团结工商界起了重要作用。总会在《关于民主建国会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民建的主要发展对象应当是对国家经济建设有重大作用的大的工商业资本家,过去以中小为基础的组织方针应加以改正。
为贯彻以上精神,民建于1952年7月1日至7日召开第二次总会扩大会议。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代表有278人。会议由章乃器致开幕词。黄炎培传达了毛泽东的谈话精神,并谈了自己的体会。
大会决定,民主建国会更名为“中国民主建国会”。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会章》。新会章对民建的性质和任务作了如下规定:“本会是一个新民主主义的统一战线的政党,确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会的纲领,接受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共同纲领》为准则,团结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并代表其合法的利益。”民建的主要任务是“密切联系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了解、研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政府宣传国家的政策法令”。
往期回顾
【珍贵史料(6)】《加强内部团结和警惕 答告美帝好梦做不成——民主建国会在平发言人痛斥白皮书》
【珍贵史料(4)】《我们对于时局的意见》(1949年1月22日)
【珍贵史料(3)】民主建国会与各民主党派为保护产业保障人权告国内同胞及各国侨民书